【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最新規範,未來保險公司進行電銷業務時,若保戶不是替自己投保而是買保單給別人等3情況下,保險公司須「親晤」,親自取得保戶親簽的要保文件,該保單才算成交。
依金管會最新規範,若客戶買保單給別人,例如爸媽替子女投保,或是夫妻替對方投保;以及保戶主動打電話進保險公司買保單;亦或是購買投資型保單等3項情況下,目前採錄音、傳真等方式即可,但未來保險公司必須「親晤」保戶,才算成交。
電銷相較於業務員、銀行等銷售管道來說,由於不必親自與保戶見面,或是親自取得簽名等手續,而是依靠錄音,或是傳真來證明文件,對於公司來說在時間上能做更有效率的銷售,因此許多公司都頗依賴電銷管道,不過,據了解,保險局已發文,要電銷業者對這三類「紙本件」,全面做到「親晤」。
保險業者強調,雖然目前電銷中客戶買保單給自己的比例還是比較高,但替子女投保等幫別人買保單的客戶還是有很多,尤其現今保險公司在電銷的營運比重也越來越高,恐重傷電銷保費部分。
同時,業者也大喊「太難做到」,因為若有住在離島的民眾打電話到台北總公司要買保單,還要派人前往離島才算成交,成本根本提高太多,因此多家保險公司下周將集合到保險局,與主管機關進一步討論其他的可能性。
今日點閱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