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表示,她不知道已經出獄的陳同佳,什麼時候會到台灣。
林鄭也強調,陳同佳現在已經自由之身,港府無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這當中也沒有任何所謂的政治操作,林鄭希望「台灣方面能夠理解」(葉柏毅報導)儘管依陳同佳的犯行,他即使就謀殺潘曉穎案來台,也只能算是投案,而不是自首,不過香港方面上到林鄭,下到各媒體記者,還是以「自首」來稱陳同佳是否來台。
林鄭星期二開行政會議前,循例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涉嫌在台灣殺人的香港公民陳同佳,在香港已經服完了他在香港所犯罪行,也就是洗錢罪,所應服的刑期,陳同佳刑滿出獄後,就已經是自由之身,香港警方現在沒有任何法律基礎,可以繼續扣留陳同佳。
林鄭並表示,既然如此,那麼陳同佳什麼時候會到台灣,取決於陳同佳的決定,這不是她所能控制的,這其中沒有任何政治操作,但港府會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希望香港社會乃至台灣方面,都能清楚瞭解。
林鄭也表示,陳同佳與陳同佳的家人,在過去一個星期當中,收到很多訊息,而訊息各自混亂,他們需要研究及釐清,以確保陳同佳到了台灣之後,會得到公平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