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彰化兒童公園監視器,可以看到,一對母子牽著獼猴進入公園蹓躂,猴子有用繩子拴住,不時和小主人親蜜互動,甚至還會跳到頭上嬉鬧。不過卻有其他家長PO文指控,女兒在玩溜滑梯時,被小猴子跳到身上,手被抓傷、還被咬傷,去找猴子主人理論,飼主竟然只回了一句「她不會怕啦」,就離開公園。
彰化農業處野生動物保護科長譚智方提到,「雖然現在獼猴不屬於保育類動物,但牠也是屬於野生動物,牠仍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範,所以如果有飼養的話被查到,要罰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男童牽著猴子散步,因為太罕見,當然引起群眾好奇圍觀,人多靠近,猴子會突然猛力一跳,嚇壞小孩子往後倒退。
野生動物法規定,獼猴須報請主管機關同意才能飼養,如果被咬傷,建議報警,可以提告民事求償,絕對會成立。
彰化農業處野生動物保護科長譚智方說,「因為她是違法飼養,如果小孩子真的被猴子咬傷,她可以依民事訴訟對飼主求償,這是沒有疑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