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廿一歲劉姓女子,被控在去年底將出生才六天的兒子,抱到土地公廟的水槽,狠心將兒子溺死後棄屍在草叢內。
全案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檢方依殺人罪嫌將劉姓女子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指出,由於新生兒出生六十天要申報戶口,但劉姓女子遲遲沒申報,戶政事務所多次聯絡劉姓女子並訪談,但劉姓女子則是一再告知並沒有生小孩。
警方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發現劉姓女子三年前就有未婚生子的紀錄。
警方約談劉姓女子,但劉姓女子都謊稱男嬰送給乾爹撫養,或是改口稱男嬰送給網友,但謊言被一一拆穿後,劉姓女子才坦承因無力撫養男嬰,又怕被家人責罵,所以才將出生六天的兒子,在土地公廟內的水槽溺斃後再棄屍草叢內。
檢警偵辦過程,劉姓女子對犯行深感懊悔,目前仍羈押中。
檢察官劉偉誠認為被告手段殘忍,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