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的報復性愛
文/Zen大
恨是一種扭曲之愛,力量強大到足以毀滅無辜之人。
恩萍的男朋友提出分手時,一心只想挽回的她,提出了「我可以跟你分手,可是你再給我半年時間緩衝、適應」的要求。
男朋友想想,兩人在一起的時間不算短,突然要結束,的確需要時間調適。
不過,恩萍還有一個要求,這半年內如果她想要,男生不可以拒絕。男方竟然也同意了。
這其實是恩萍設下的局。
半年即將結束之前,某次翻雲覆雨時,極力勸他不要戴套子,還謊稱是「安全期」。男生大概也是一時精蟲衝腦,就射在裡面。
半年之約一到,恩萍也果決的依約和男方分手。
男方如釋重負,不久又交了新女朋友。
過了半年,恩萍帶著大肚子來找男方。男生起初無法接受,表示自己絕對不會認這個孩子,恩萍堅持生下來,「他是你的小孩,驗DNA就知道」。
恩萍前男方的現任女友得知此事,便要求分手。
不久,恩萍臨盆生下一個可愛的小男娃。男方的家人勸他至少去看一看。沒想到男方看到自己的親身骨肉之後,原本打死不認的狠勁竟然放軟了,同意認了兒子,甚至每天下班後開始去恩萍家陪小孩,等孩子睡了,才回自己住處,就這樣一過兩年。
雖然男方並不打算跟恩萍復合,但雙方家長看到事情鬧成這樣,便出面勸說,希望他們兩人至少能結婚,給小孩名分。男方在家人的再三勸說之下,有點動搖了,覺得結婚也不是不行。
沒想到,恩萍反對,堅持不會嫁給男方,小孩她要自己獨力扶養長大,還要求男方永遠不要再出現在她們母子面前。
恩萍為了報復男方的分手之痛,因愛生恨,佈了好大一個局,騙男方生下兩人的孩子,又讓男方決定迴心轉意時才狠狠甩掉對方,讓對方常常當初自己被甩的痛苦。
難怪有人說,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如果不愛了,對於對方的任何行為都不會有感覺也懶得回應。因愛生恨產生的仇恨動力,竟然可以讓人做出如此冷酷無情之事,不惜讓一個無法得到正常關愛的無辜小生命來到世界上,只為了懲戒那個當初甩掉自己的男人!
順便奉勸天底下的男人,如果分手或不愛了,還是忍一忍比較好!
【本文出處: Zen大的敦南新生活 - PChome 個人新聞台,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 台大社會所畢業 全職文字工作者與讀寫專門講師
- 作品在兩岸三地媒體發表 出版書籍超過三十餘種
曾居敦南,現住安坑。 隸屬繆司編輯工作室,持之以恆,每天寫稿一到三篇。Zen大的公開活動行程與著作介紹,請見【活動訊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