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個炸大腸會吃到糞便」,還「收到偽鈔」,「住宿廁所壞掉」,「房間內還會有血漬和針筒」,這負評,看了讓人完全不會想踏進店家一步,而店家看到這些不實留言,氣炸了。
店家表示,「這一陣子墾丁已經不是那麼好的生意在做,然後還有這種網路訊息,這麼爛的網路訊息,希望警方那邊把事情搞清楚。」
被控性侵的店家也說,「我們都是女生,我們強姦你女朋友,你女朋友不要強姦我們老闆就好了。」
這些都是同一個網友,自稱是「HARRY WAN」在Google留下的負評,墾丁大街上有13家店家無端被指涉,留下負評,只有麥當勞被說是「墾丁最好的餐廳」,有民眾看到覺得真的很扯。
網友的這些不實指控,已經觸犯刑法第313條,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散布文字、圖畫,可以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傑表示,「這個涉嫌毀謗罪,還有妨害工商名譽、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信用,這都是有可能(被起訴)。」
檢方已經著手偵辦,將發函給GOOGLE,追查留言IP位置,要找出這個網路怪客,還墾丁店家一個清白。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