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原著小說搬上大銀幕,你必須要重新改變的4個觀影習慣...

將原著小說搬上大銀幕,你必須要重新改變的4個觀影習慣...

大雁出版基地 2018-01-29 16:55

改編電影與原著小說的異同──將小說搬上大銀幕

請你將一張紙分成兩欄。一欄,寫下所有來自偉大小說的偉大電影。另一欄,寫下所有確實來自偉大的小說,卻令人失望又非常失敗的電影。

資料來源:龍祥電影

 

什麼?你只需要一欄?

老實說,真的有一些好電影是來自好小說。當然,這麼說要有事實根據。首先,我們必須先同意什麼是構成一本好小說的條件,然後再回來探討電影。

要如何讓小說、回憶錄、歷史、自傳等這類書本的內容走進大銀幕?我們該怎麼看待那些變化和電影製作者所做出的結果?有將它們完美地改編成電影的可能性嗎?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需要看看改編製作的過程。

從小說改編成電影的結果,往往與文字本身的水準無關。而且改編後出錯的比率大概有九成之多。但另一方面,也有許多方法可以成功。約翰.休斯頓是把小說搬上銀幕最多產且最有成就的導演。他的《梟巢喋血戰》、《碧血金沙》、《非洲皇后》(The African Queen, 1951)、《在火山下》(Under the Volcano, 1984),以及最後一部片《死者》(The Dead, 1987),都是改編自小說的作品。沒有人像他那樣既了解及尊重原有的素材,又知道該在何時脫離原著的牽絆。

African Queen (1951)

 

另一個極端的例子是,魏斯.安德森認為自己執導的《歡迎來到布達佩斯大飯店》是受到史蒂芬.褚威格(Stefan Zweig)的故事所「啟發」,也就是他抓住了一點原著的精神,卻很少有原著的素材。這是可行的。畢竟最關鍵的是,完成的電影作品成不成功。

【歡迎來到布達佩斯大飯店】中文版正式預告片 -- 4.18 歡樂Check in

 

在大部分情況下,儘管我們常感覺電影成品抹煞掉了那些書本作品的原味,但其實原素材並沒有比真正的製作來得重要。現在,先記下這件事:2016年入圍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的八部電影中,有七部的前身是書本,其中只有四本是小說。

首先,我要做個勇敢的聲明:我們一直都生活在改編電影的偉大時代。

先從定義開始。我們需要先建立「偉大時代」是什麼意思。這通常是指一個時代生產的好電影比任何時代還要多,或者,至少生產很多好電影。但這麼做的話,我們會卡在審級分等而無法自拔,實在太沒有效率了。所以,讓我們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如果是「一個在銀幕上出現大量作品,且這些作品可以不同媒介呈現的時代」呢?每年,為了要製作出許多電影,就得消耗許多故事。那些故事有些是原創的,是編劇為了電影而創作的。可是,書本的世界提供了一個廣闊的、以前就存在的故事資料館,有些是虛構的,有些是真實事件,等著被改編成電影。那些創作已經有很好的成績。若你是一個製片人,有人給你一個背叛婚姻和犯罪的故事,你會比較喜歡看兩頁的劇本大綱,還是小說《控制》(Gone Girl)?當然是後者。這跟吉莉安.弗琳(Gillian Flynn)小說的文學性好壞是分開來的;它的優點純粹是從金錢的觀點來看,因為跟隨而來的是大量潛在觀眾。即使一本小說或回憶錄不是暢銷書,它還是有成績:某人選擇出版它,然後有不少人選擇來讀,就會有口碑出現。口碑,在當今的社會媒體中,仍然是很好的市場行銷工具。

Gone Girl Official Trailer #2 (2014) Ben Affleck, Rosamund Pike HD

 

但「改編」並非全都是甜蜜和輕鬆的。伍迪.艾倫曾說,若他的生命可以重來,他願意像以前一樣再活一場,「除了觀看《魔法師》(The Magus, 1968)外」。這部電影改編自約翰.福爾斯(John Fowles)的小說,原著很精采,出版以後大受歡迎。不過,參與製作電影的人,包括演員,似乎都不了解這部原著小說。一部電影就算使用擁有廣大讀者群的小說為素材,不一定有勝算,也可能陷入無底深淵。

改編電影的藝術充滿各式各樣的困難。添加材料的作法很少;讓編劇和導演頭痛的是:要切掉哪些。通常一本小說的內容都會比一部長篇電影要來得多。例如,彼得.傑克森執導的《魔戒》系列中,像湯姆.龐巴迪(Tom Bombadil)這麼有趣的角色,怎麼可以消失呢?他是小說裡最有意思的人物之一,但彼得.傑克森選擇切掉這個角色。

對於改編電影,我們常常會反對製作者處理小說「事實」時我行我素的態度,常常會說我們鍾愛的小說被搞得面目全非。當然,我們是對的。可是許多時候,改變是必要的。你不能把四、五百頁的小說內容擠進120分鐘裡。

舉個例子。有一部被公認為最棒的文學名著改編電影,是大衛.連執導的《孤星血淚》。一開場,年少的皮普奔跑經過堤防,到處都是看起來像用來執行絞刑的架子,然後來到埋下他父母的墳場,就在那裡,他認識了可怕的馬格維奇(Magwitch)。這個場景裡有黑暗的氛圍、風聲、貧瘠的土地、影子與危險,而且貫穿了整部片。這部電影什麼都有,除了奧立克(Orlick)之外。奧立克在小說中是最主要的壞人之一,他用鐵鎚把皮普的姊姊殺了。但在影片中,大衛.連只用旁白交代了皮普的姊姊突然生病而帶過。小說的忠實讀者對此大概不會滿意,卻是必要的手法。

為什麼要改變呢?因為在大衛.連製作的《孤星血淚》裡,奧立克是沒必要存在的。他要的故事焦點,是集中在皮普的成長,以及他和其他人的故事發展。電影有時間限制,這個反派主角會分散主要的敘事:在五百頁的故事裡,能分散焦點是好的,可是在兩個小時的時間內去轉換,就只會令人分心。

 

我行我素?

要不要看看170公分高的湯姆.克魯斯(Tom Cruise)飾演李.查德(Lee Child)驚悚小說裡比他高出25公分的英雄傑克.李奇(Jack Reacher)?很多年以後,李.查德說:「比傑克.李奇矮20公分的人,跟比傑克.李奇矮21公分的人相比,更好。」那是他在一家國家廣播公司受訪時的談話。他說,進入角色的「內在」很重要,而體型往往是改編電影的問題所在:「一本書完全是想像的領域:我的想像與你的想像。可是,若你把它變成電影,基本上就是真的了:有真正的人在一個實質的空間裡,而你直接面臨了真正人選的限制。」真是說得太好了。

改變是無法避免的。接受改變吧!

忠實於素材並非重點,電影成品的品質才是。若要誠實地改編電影,你必須具備約翰.休斯頓對文字的卓越敏銳感。可與他媲美的,還有導演詹姆士.艾佛利(James Ivory)的創作團隊,包括製作人伊斯曼.默臣(Ismail Merchant)與編劇露絲.鮑爾.賈華拉(Ruth Prawer Jhabvala),她也是一名很有成就的小說家。三十多年以來,他們應證了敏銳的製作者懂得處理文學的素材,把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與E.M.佛斯特(E. M. Forster)與石黑一雄等人的小說改編製作成電影。其中,光是《窗外有藍天》(A Room with a View, 1985)就足以把他們擺在小說改編者的神殿裡。

接下來,我們來談談成功改編為電影的幾種不同風格的小說作品。編劇霍頓.福特(Horton Foote)在1962年改編哈柏.李(Harper Lee)的小說,所拍成的電影《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非常忠實於原著。霍頓.福特完全領會了這本小說的內容。不過,這部作品本來就適合用來拍成電影,因為它的敘事夠直截了當,而且注意到表面的節奏,能夠直接變成電影的架構。

可是約翰.福爾斯的小說──深具玩味又曲折的後現代鉅著《法國中尉的女人》就不是了。1980年代,當我們聽說這本小說要被改編成電影時,幾乎每個人都問:「他們要怎麼同時處理兩個結局呢?」小說中,不僅忠實呈現維多利亞時代的風格,也發揮了作者的文學造詣,他提供一個結局,然後有一個他自己的替身把手錶轉回到15分鐘前,接著呈現第二個幾乎相反的結尾。電影的線性特質無法包容這樣特別的設計。這本小說很幸運地落在戲劇天才哈洛.品特(Harold Pinter)的手上。他的解決辦法是創造兩組不同的人物,由同樣的演員──梅莉.史翠普和傑瑞米.艾朗飾演。在一條敘事線中,他們飾演維多利亞時代的莎拉和查爾斯。而在另一條敘事線中,他們飾演安娜和麥克,身分是演員,負責演出片中改編電影裡的莎拉和查爾斯。安娜和麥克就如他們所演的維多利亞時代的角色一樣痛苦。所以,莎拉和查爾斯有一個結局,安娜和麥克有另一個結局。

是否要忠於原著的問題,沒有正確答案。每一本小說適合不同的作法。有時,只要製作過程中有個環結是薄弱的,整部電影就垮了。有時則會出現奇蹟,例如《大白鯊》(Jaws, 1975)就是一部比原著小說還精采的電影。

我們談及將小說改編成電影時,會少掉一些東西。可是會不會獲得什麼呢?一定會有其他收穫,否則我們不會付錢買電影票。我認為那就是「魔術」。看《驚魂記》的淋浴蒙太奇畫面時,那驚恐的效果難以從閱讀中感受到;《飢餓遊戲》的恐怖場景彷彿從銀幕中跳了出來。此外,也沒有任何印刷體與書本可以呈現《大亨小傳》中派對的瘋狂能量,這本小說的改編電影無論由誰來執導,都充塞了活動、人群和喧囂吵鬧。

飢餓遊戲:自由幻夢I 終極版預告

 

以《哈利波特:神祕的魔法石》為例,從開場畫面就呈現了魔法世界的魔力,以及它與凡人世界的截然不同。我們先看見怪異的鄧不利多(Dumbledore),當一群天使把嬰兒哈利送到德思禮(Dursley)家門前時,他收攬了街燈的照明。哈利寄人籬下的可憐處境;以及哈利來到霍格華茲以後,所接觸的一切都是奇妙的。我們還觀賞了霍格華茲第一次的盛大晚餐,不但有飄浮在空氣中的神奇蠟燭,還有年輕學子經歷如此精采的場面時,又驚又喜的表情。無論對大人或小孩而言,這些都是新奇的畫面。

【電影預告】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 (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 2001)

 

所以重點是,電影是個有自己語言的媒介。它比較直接,是視覺的,也是直指內心的。書本比較能夠表達複雜的構想,其內容需要一段時間的梳理。至於電影呢?我們很容易在複雜的劇情下看得頭昏腦脹,這就是為什麼沒有現代哲學家選擇用影片為表達媒介的部分理由。不過,如果你真的想要刺激一下,電影是很棒的選擇。電影最精采的部分就是「動作」。當蜘蛛人在建築物之間擺盪時,若沒有用大銀幕來呈現,就不會那麼刺激了。或是想一想哈利波特的魁地奇空中球賽,那些掃帚騎士飛天撲地與停靠的場景,觀影者也跟戲裡的看球觀眾一樣喘不過氣來。

書本的好處是,不但允許也逼著我們用自己的想像去閱讀一切。人物、動作、危險、歡樂、恐懼、愛等,這些都需要讀者憑想像來注入生命。電影的好處就是,前述那些項目出現在銀幕上時,已經有了生命。也因此,常有人提出這樣的斷言:電影是一種被動的媒介,所有觀眾能做的事就是坐下來觀賞被提供的內容。可是,我們的天性不是如此。我們常常不停地判斷銀幕上所呈現的是什麼。例如,在那場魁地奇空中球賽中,哈利的飛帚失控,榮恩與妙麗深信是石內卜(Snape)使用魔法危害哈利。妙麗衝過去,在石內卜的袍子上點火,並把奎若(Quirrell)教授撞倒。但身為觀眾的我們也有懷疑的自由,會考慮到影片的每個元素:他真的有那麼做嗎?他為佛地魔工作嗎?有些小訊息也許驅使我們懷疑奎若教授才是問題人物,而不是石內卜。所以,每一部片都會給用心的電影解析者一些事情做。

總之,電影基本上對原著都算忠誠,因為大部分的觀眾都是(客座)影評,會對照他們看的書本內容。事實上,小說中經過改變的部分,大多是小細節,而且幾乎都是為了修整敘事。例如,皮皮鬼(Peeves)在小說中是一名惡作劇的妖怪,但沒有在電影上出現。儘管他是一個有趣的角色,卻對電影劇情起不了什麼作用,因而把他刪掉。同樣的,哈利要等到進了霍格華茲學院,才會認識跩哥.馬份(Draco Malfoy)。而在小說裡,他們在斜角巷魔爾金(Malkin)夫人那裡就見過面,然後又在火車上遇見。可是,只要見過跩哥.馬份一次,就會知道他是個反派角色。在電影裡的海格(Hagrid)也與書上有些明顯的不同,是他而不是德思禮家的人送哈利去國王十字車站。

在書頁中,故事背景是自然發展出來的訊息,成為整體敘述的一部分,但是在電影裡,就得讓角色自己說出來。

因此,為了製作出更好的電影,就必須對原著小說做一些改變。不過,其中有些改變可能是偶然事件造成的,例如演員的髮色、年齡和體型等。因為最重要的是演技,而非外型。

有時候,那些改變並不是增加或刪減,只是從小說形式轉換為電影形式的過程所導致的結果。《險路勿近》的原著比較像寓言,而不像現實小說。後來在2007年被拍成電影時,就比較接近現實。值得一提的是,這部片在許多方面都高度遵照原著,而它與原著的差異處,並非源自一個主動的決定或是可以避免的抉擇。有許多觀眾和影評人認為,片中一路追殺主角羅倫.摩斯的安東.奇哥,是個「徹底險惡」的人物,但這是電影特性所導致的結果。那些只讀過小說的人,也許能看出安東.奇哥比較屬於一種宇宙的奧祕。這裡來談一下為什麼。

原著小說是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所寫的,關於寬恕者(Pardoner)的故事。喬叟(Chaucer)是一名寬恕者(1384年間天主教的一種神職,現已經不存在),他在前往坎特伯雷大教堂途中,講故事給一群年輕人聽,卻發現「死亡」帶走了其中一人,因此走到森林裡發誓要報仇。他們本該去找出拿著鐮刀的那個人,卻發現了寶藏,而這些財富使得他們相互謀害,所以他們遇見了計畫之外的死亡。這個故事經常出現在麥卡錫小說的許多情節裡。

羅倫.摩斯在尋找死亡,卻不是屬於他的死亡。他要如何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別人毒品交易失敗而留下的滿滿一箱鈔票帶走呢?別以為那群互相殘殺的人全都死光了,就愚昧地以為沒有人要這筆錢。那個決定幾乎使所有與羅倫.摩斯有關聯的人都難逃一死。在那種景況下,根本無法將安東.奇哥歸類,他已經不是善惡的標籤了,簡直就是「死亡」。

身為觀眾,要看著一個人的行動而不歸因於他的動機,是有點難度。結果,影片就變成了與原著小說不同的版本,幾乎是不同的流派。少了寓言,多了自然主義的敘事。那是可以的。這不是失敗,只是媒介語言的改變,造成了不可避免的不同成品。

回到我的論點:「我們活在改編電影的偉大時代」。自2000年以來,觀影者有幸觀賞到高票房紀錄的系列電影,有兩部幻想系列《魔戒》和《哈比人》,一部兒童探險幻想系列《哈利波特》、一部青少年反烏托邦系列《飢餓遊戲》。也有一些改編自暢銷小說,各自大放異采的電影,如《控制》、《龍紋身的女孩》、《神祕河流》(Mystic River, 2003)、《少年Pi的奇幻漂流》、《險路勿近》、《贖罪》(Atonement, 2007)和《別讓我走》(Never Let Me Go, 2010);回憶錄有《亞果出任務》(Argo, 2012)、《美國狙擊手》和《自由之心》(Twelve Years a Slave, 2013);歷史片有《奔騰年代》(Seabiscuit, 2003)、《黑鷹計畫》(Black Hawk Down, 2001)和《林肯》(Lincoln, 2012);流派小說有《超危險特工》(Red, 2010)、《神鬼認證》系列、《絕地救援》(The Martian, 2015)和《失蹤人口》(Gone Baby Gone, 2007);也有一些電影出自知名度較低的小說,如《繼承人生》(The Descendants, 2011)、《金盞花大酒店》(The Best Exotic Marigold Hotel, 2011)、《尋找新方向》(Sideways, 2004)和《冰封之心》(Winter’s Bone, 2010)。

魔戒金獎導演"彼得傑克森"編劇監製【移動城市:致命引擎】HD高畫質中文電影預告

 

至於,改編自亨利.詹姆斯經典文學名作的《慾望之翼》(The Wings of the Dove, 1997),以及出自文學輕量級作品的《穿著Prada的惡魔》(The Devil Wears Prada, 2006),都顯示了電影可以達成把小說搬上銀幕的使命。當然,經典文學作品的地位,無法保證改編結果一定會成功,《貝武夫:北海的詛咒》(Beowulf, 2007)和《魔法靈貓》(The Cat in the Hat, 2003)就是很好的證明。

當然,也有一些原有的障礙,會讓喜愛名作的讀者大失所望。《安娜.卡列妮娜》(Anna Karenina, 2012),改編自列夫.托爾斯泰的小說,由湯姆.史都帕(Tom Stoppard)編劇,每一個面向都受到相同程度的褒及貶,從選擇綺拉.奈特莉(Keira Knightley)和裘德.洛演出,到一些不真實的元素。那是難以避免的困境,要把六百多頁的小說情節壓縮到兩個小時,對故事進行大刀闊斧的處理,以配合電影的需求,肯定會帶來爭議。那麼,我們該做怎麼樣的思考呢?最重要的是,我們自己先觀看整部電影,也許才能體諒這些製作過程的種種嘗試,就算結果不盡理想。

我們需要考慮不同媒介的分別,來對改編電影下判斷。我本來想理出一些規則,好讓讀者及觀影者可以從書本的內容來分析電影。但這當然是假設我們看了相關的書。倘若我從未讀過安迪.威爾(Andy Weir)的《絕地救援》,我還是會以完全放鬆的心情去觀賞電影,好像書本不存在一樣。所以,就是這樣:

  1. 首先,一部電影必須是成功的電影。這就是出發點。
  2. 不要先列下什麼是必須或不必要包括在內的。有些改編最棒的部分,是因為脫離了原著的桎梏。當然也有相反的情況。
  3. 不要接受顯然是愚蠢的作法。這要由你自己決定。換句話說,判斷任何的改變部分值不值得,是劇情如何成功銜接。
  4. 培養兩種思維:一是你記住且珍惜的文學原著部分,另一則是探討電影的差異處。

最後一項是最難的。我們往往很難放下自己看過的一本書,尤其是愈喜愛的書愈難割捨。改編自D.H.勞倫斯(D. H. Lawrence)的小說,由肯.羅素(Ken Russell)執導的《戀愛中的女人》(Women in Love, 1969),這部電影就有讓人珍惜的,也有令人惋嘆的部分。當我第一次觀看這部片時,最大的困擾是魯珀特.伯爾金(艾倫.貝茲飾演)與傑拉特.克里奇(奧利弗.瑞德飾演)之間的裸體摔角場景。這是小說裡就有的場景,但在那個年代,電影上的畫面無疑是片中最驚人的同性戀性歡行為。我當時在想,這肯定不是勞倫斯的原意吧。可是經過思考後,我明白了,勞倫斯就是要表達這個意思,而肯.羅素要讓觀眾感到錯愕的決心是必要的,這會讓我們仔細去探討小說裡的含義。肯.羅素教我用全新的眼光檢視這一幕。

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先去電影院看電影。在我們找到改編的原著後,可能會更喜歡這部片,但若電影作品失敗了,它是如何處理原著的,就變得沒什麼意思了。

如果我們更進一步了解電影,就可以把電影當成獨立的一件藝術品來看待,同時分析小說、回憶錄或歷史,與改編電影之間的異同。冷靜地看,從被改編的部分,我們能洞察出什麼?是不是透露了製作者的想法?是不是開拓了故事的張力,是我們以前從未見過的,也許是書裡沒提供的?

改編電影提供吸引人的機會,讓我們能鍛鍊創意的思維,認真積極地解析改編電影。其實,是這些電影強迫我們這麼做的,因為我們無法把閱讀過書本的記憶抹掉。既然如此,我們就好好享受這種遊戲吧。

 

托爾斯泰與電影

《安娜.卡列妮娜》曾被改編為電影多次,全世界最少有17個版本,安娜分別由葛麗泰.嘉寶、費雯麗(Vivien Leigh)、賈桂琳.貝茜(Jacqueline Bisset)、蘇菲.瑪索(Sophie Marceau),以及綺拉.奈特莉飾演。

篇幅更長的《戰爭與和平》只被改編為英語電影一次,是導演金.維多(King Vidor)於1956年的作品,由奧黛莉.赫本(Audrey Hepburn)、亨利.方達和梅爾.法利爾(Mel Ferrer)等人演出,全片長達3小時28分鐘。

托爾斯泰自己的故事也被改編成電影《為愛起程》(The Last Station,2009),取自傑.帕瑞尼(Jay Parini)的小說,由麥可.霍夫曼(Michael Hoffman)執導。演員陣容有克里斯多夫.柏麥(Christopher Plummer)和海倫.米蘭(Helen Mirren),頗受肯定。

 

註:本文之影片及圖片版權皆屬Youtube開放資源,上傳者並非Life生活網新聞或編輯,若影片遭移除敬請見諒!

 

本文摘自本事出版《教你看懂電影的20堂課:好電影如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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