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SBL屬半職業聯盟,年收入來源包括電視轉播權利金、票房及行銷廣告授權金,約1,500萬元的票房及廣告授權金,全得歸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所有,球隊收入只能靠1年約3,300萬元的電視轉播權利金,7支球隊還需與籃協均分。但養1支球隊,每年平均要花3,000萬至5,000萬元,支出和收入落差極大,在台灣經營球隊根本毫無利潤。
台灣SBL氣氛低迷,導致人才嚴重外流,不少好手都出走到中國打CBA (Chinese Basketball Association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據悉,SBL官方規定台灣球員年薪不得超過144萬元(加獎金頂薪約350萬元),而在CBA打拚的台將林志傑,年薪早已破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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