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5月24日就是同婚釋憲結果出爐的日子,很多人期待、很多人害怕,但說到心情的百感交集,大概無人能比得過釋憲申請人祁家威了。
祁家威是台灣第一位公開出櫃的男同志,恐怕也是台灣早期最轟動的出櫃者。解除戒嚴的前一年1986年,祁家威在台北市一家麥當勞餐廳召開國際記者會申明自己的男同性戀身份,發表了8000字聲明《對社會大眾及同性戀者的懇切聲明及呼籲》。
在那個同性戀書籍會被查抄的年代,敢公開出櫃可不比現今。現在出櫃會有一堆人給你點讚聲援,而那一年的祁家威幾個月後就因為申請與同性伴侶結婚而被抓去牢裡蹲了,與當時的政治犯陳水扁、鄭南榕成為獄友。據稱原本要關5年,是後來蔣經國聽聞後感到罪罰太重才被早早放出,但也關押了5個月左右,這是現在我們難以想像的、對同性戀的迫害。
為了一口氣而走上同婚申請漫長路
日前祁家威接受《聯合新聞網》訪問透露,原來當初他會去申請結婚登記,是因為某次與同性伴侶吵架,吵著要離婚,結果對方說「那你得先證明我們有結婚」,就是這句話讓祁家威氣不過而想證明同性伴侶可以結婚,因而展開爭取同婚合法化的漫漫長路。
1986年祁家威到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請求與同性伴侶公證結婚遭拒,他轉而向立法院請願,結果遭到約談,之後被抓去關,就是上述的那件事。
祁家威是個判逆的人,且有恆心,為了爭取同志權益,他研究了心理學、社會學、法律學等領域。1994年,祁家威造訪戶政司副司長蔡財豐,表示《民法親屬編》並未明文規定同性戀不可結婚,亦無規定需要一男一女才能結婚(這個想法也是這次釋憲法庭的一項爭議點,非常重要)。這個問題後來交由法務部研議,最後發佈裁示:「我國現行民法所謂之『結婚』,必為一男一女結合關係,同性之結合則非屬之。」
祁家威不怕失敗,1998年再度到台北地院公證處請求與同性伴侶公證結婚,仍遭拒絕。之後又經過兩次民事訴訟敗訴後,2000年祁家威具狀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為第一次釋憲。當然,祁家威又失敗了,這年他42歲了。
2013年同樣的故事、流程再度上演,隔年祁家威得到申請釋憲的機會,這次他不再單打獨鬥了,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其律師團一起合作。2015年祁家威向司法院提出釋憲聲請書,今年2月20日司法院宣佈受理釋憲申請,並於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
3月24日祁家威首次踏入憲法法庭時說了一句名言:「等這一天等了41年6個月24天」,而今年祁家威59歲了。
其實祁家威與其伴侶相伴多年,婚姻證書對他們來說已沒有意義,但祁家威現在拼的不是自己的結婚權益,而是為了其他同志更加平等的未來。
祁家威對同志的奮鬥不只是同婚權益而已
祁家威公開出櫃後一直投入同運,幸好其伴侶一直在背後扶持他,才能風雨無阻地堅持在這條路上。然而,為了同志的權益,祁家威曾多次上街募款,仍是十分艱辛。
1985年5月,行政院衛生署成立「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即愛滋病)防治小組」,隔年祁家威上門請纓,表示願意擔任同性戀社群與防治小組之間的橋樑,積極加入愛滋病防治工作。
祁家威不僅是不支薪的義工,還願意自掏腰包,結果長年支持下搞得自己負債累累,最後只得上街募資,曾在建國花市、台北車站等人潮淘湧的地方「行乞」。因為損錢標的是愛滋病防治,很多人以為祁家威是愛滋病患,在背後指指點點,甚至有人捐錢後發現是捐給愛滋病防治而伸手討回捐款。
祁家威在同運這條路上奮戰多年,是同運圈的名人,但民眾大概多是在同婚釋憲後才發現原來有一個人可以堅持42年之久,而且他的每一步幾乎都是台灣同運史上的大事件,也就是說,在一個沒有祁家威的平行時空,或許台灣的同運進程會慢上許多。
(圖片取自 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