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器官移植解禁!衛福部:3月起可換器官,年底盼可捐贈
民報
2016-02-04 00:00
過去愛滋病毒感染者不能捐器官也不能接受器官的規定,如今解禁!衛生福利部醫事司今(4)天宣布,從3月1日起,開放病情控制良好愛滋感染者登錄為器官待移植者,推估約有10人有此需求,若未來順利完成修法,今年底更將進一步開放愛滋感染者也可捐贈器官!
根據現行規定,愛滋病帶原者或患有其他不能控制的感染患者,不得等待接受器官(如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小腸等)等移植手術,影響愛滋病毒感染者醫療權益。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過去愛滋病毒感染者不能捐器官也不能接受器官,但考量國際先進做法(如美國、英國、西班牙等)及愛滋感染者人權考量,經過多次與國內各大器官移植醫院、各醫學會以及感控學會開會討論,昨天拍板定案,愛滋病毒感染者可登錄待移植名單。相關系統建制需要2月底才會完成,預計3月1日可開放登錄。
開放登錄的條件限制,愛滋病毒感染者需符合「遵循醫囑並穩定接受雞尾酒療法治療,且最近6個月內測量不到HIV的病毒量」、「CD4數值大於200cells/μl(至少半年)」、「排除有未受控制、潛在致命的感染或腫瘤」等條件。
至於愛滋感染者捐器官,王宗曦表示,現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愛滋感染者不得捐贈器官,若醫師以愛滋器官移植將涉刑責。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也研擬修法,若修法完成,愛滋病毒感染者也可捐器官,最快今年底可完成。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目前國內約有10多名洗腎的愛滋患者,等待換肝的感染者則在10人以內,登錄中心正在登改線上系統,以便第一線醫師協助愛滋感染者登錄器官待移名單。
王宗曦表示,若愛滋病毒感染者捐出器官,會優先提供給等候器捐的愛滋病毒感染者,如同現行C肝患者器捐也會優先給C肝患者,增加受贈率。
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表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相關修法作業進行中,若順利完成,愛滋病毒感染者可捐器官,但受贈者一定是愛滋病毒感染陽性者。
熱門文章
8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