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戰赴中「連習會」還派保警 陸委會仍稱是「民間交流」
民報
2015-09-01 00:00
國民黨前主席連戰今(1)日上午在北京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進行「連習會」。陸委會對此表示,連戰與習近平的會見是「兩岸民間交流活動」。
不過,連戰赴中國參加閱兵等活動,仍申請隨扈安全人員,有保警隨連戰出訪。對此,警政署則表示,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依規定派遣1名安全警衛隨連戰赴陸,「全程皆符合規定」。
針對「連習會」,陸委會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連戰與習近平的會見,是兩岸民間交流活動。
陸委會指出,政府現階段的大陸政策主張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基礎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一中」就是中華民國。
陸委會呼籲,大陸方面應該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及台灣民眾的尊嚴,才有助於型塑共同面對、處理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有利條件。
陸委會表示,八年抗戰是由中華民國政府主導,抗戰勝利是蔣中正委員長領導全國軍民英勇奮戰的成果,對二次世界大戰具有重要貢獻。
陸委會強調,各界及大陸方面應對八年抗戰歷史有完整、客觀的認知,才有助開展兩岸和平穩定與區域安定繁榮的長遠未來。
至於派出保警隨連戰出訪,警政署說明,有關連戰出訪中國大陸問題,保六總隊派遣1名員警從8月30日至9月3日執行維安任務,是經「第九任卸任副總統(連前副總統)辦公室」提出申請,並依據「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陳報內政部移民署核定同意。
警政署說明,前副總統連戰在「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屆滿後,保六總隊依據財團法人兩岸和平發展基金會申請,經審查同意,並依「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派出2名員警當安全警衛。
保六總隊說,派員隨行並協助執行警衛工作,是由前副總統連戰辦公室提出申請,轉報內政部移民署核定同意,相關作業均符合法令規定。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保六總隊負有執行卸任總統、副總統及其家屬維安任務,並在民國99年8月10日經總統核定,把「曾任總統、副總統,在禮遇條例屆滿後,因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且經專案申請者」納入中央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
警方表示,因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曾在99年11月底在新北市永和區遭槍擊險遇不測,前副總統連戰及其家屬人身安全確實有遭受危害之虞,內政部依規定第9點,核准派遣3名員警,執行前副總統連戰及其家屬維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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