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宣布,禁用危害健康的反式脂肪,反式脂肪會增加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長庚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顏宗海表示,美國此政策值得台灣食藥署借鏡。食藥署表示,美國FDA新政策,食藥署勢必會面臨輿論壓力,不過,食藥署會將進一步與台灣業者,專家學者蒐集意見,是否跟進FDA新政策,審慎評估。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FDA在2013年即建議禁用反式脂肪,昨天宣布定案。FDA表示,將在3年內禁止使用氫化油脂。由於氫化油脂的過程中,會產生副產品「反式脂肪酸」,多項研究顯示,反式脂肪會增加罹患心血管疾病風險。
FDA代理局長奧斯特洛夫表示:「本局對人造反式脂肪的主要來源採取行動,顯示本局致力維護所有美國人的心臟健康。」、「這項行動將減少罹患冠狀心臟病人數,每年可避免數以千計民眾因心臟病發死亡」。
根據FDA指出,由於部分氫化油脂作為食用並不安全,食品業者將有三年時間調整,或是改變產品配方,使之不含反式脂肪,或是提出申訴,要求允許為特定需要使用。
長庚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顏宗海表示,2006年美國規定食品製造業者,於食品包裝上標示反式脂肪含量,及規定每100公克食品,應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5公克,不超過0.5公克,可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為零。不過,新法規定3年緩衝期,不得使用人造反式脂肪,重視氫化油脂對人體心血管疾病的嚴重危害,值得台灣食藥署參考與借鏡。
顏宗海指出,業者常使用反式脂肪用於蛋糕、甜甜圈、餅乾、披薩加工食品類,延長保存期限,這類無助健康的氫化奶油、人造奶油,會引發心血管疾病與3高問題,高尿酸等代謝症候群,嚴重會中風、心肌更塞。
我國食藥署:審慎評估是否跟進美國標準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台灣目前規定業者都要標示反式脂肪的含量,每100公克食品中,應含反式脂肪量不得超過0.3公克,0.3公克以下可標示為零,反式脂肪又可分為天然、人造,美國規定是針對人造反式脂肪,如氫化植物油、半氫化植物油,是否跟進美國新政策,將邀請產業,學者專家,審慎評估,做出決定。
反式脂肪標示「零」不表示安全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副主任陳醒荷對媒體指出,丹麥已在2005年規定食品中的反式脂肪含量要在2%以下,呼籲台灣盡速跟進國際腳步。她呼籲,「民眾也不應該看到反式脂肪標示為0,就大膽、大量攝食」畢竟過度攝食油脂食品,對身體健康有負擔。
由於我國對反式脂肪標示的規定,每100公克食品所含總脂肪不超過1公克,或每100公克食品中,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3公克,得標式「反式脂肪為0公克」,但未規定不能使用氫化油脂。在此情況下,民眾購買商品往往誤以為標示反式脂肪「零」是安全無虞。
根據美國FDA最新規定,將禁止食品業採用氫化油脂,台灣若也跟進此政策,可全面杜絕民眾攝取反式脂肪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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