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編譯蔡騰輝 綜合外電】
一名蘋果商店的員工告訴蘋果執行長庫克,蘋果公司把員工當賊一樣看待。
近期一封 email 揭露,在 2013 年時,蘋果員工向加州聯邦法院提告蘋果 (APPLE)(APPL-US)。提告內容指控蘋果商店的經理,每天下班時都要求檢查員工私人背包,看員工是否有竊取蘋果產品。
另外在 2012 年 4 月 2 日,匿名員工寄了一封名為《來自蘋果商店無懼的建言》的信給執行長庫克。信中提到,這樣的背包查驗政策,不僅羞辱員工,也貶低員工。
信中提到,蘋果商店的員工都配有一張紀錄個人蘋果用品數量的卡片,下班時,店經理會要求檢查所帶物品是否相符。但誇張的是,這樣的搜身檢查,常常大辣辣地在顧客面前進行。
匿名員工表示,這樣的政策顯示蘋果不信任也不尊重自家員工。店經理也將這些蘋果商店的員工當做小偷一樣看待。
庫克收到此信後,立即轉寄給零售與人資長,詢問其真實性。
法院沒有公佈庫克對於此信件的回應,也沒有透露零售與人資長給庫克的回答。
另一封 2013 年 1 月 28 日寄給庫克的信,信中北京蘋果商店的員工表示,「蘋果把員工當成動物一樣對待」。蘋果在北京西單大悅城的蘋果商店內,緊急逃生門口堆滿了蘋果產品,如果發生意外,員工將無處逃生。另外,此員工也同時表達對「背包檢查」政策的不滿。
收到庫克轉寄信的蘋果人資長 Denise Young Smith 寫信給蘋果策略長 Carol Monkowski ,建議修正蘋果的員工相關政策。
Smith 在信中寫到,他也不喜歡這樣的政策,但他知道為何會有這樣的政策。他希望能改用其它方式,比方說像是美國運輸標準局的檢查模式一樣。如果這政策真的必須執行,那應該改由聰明且尊重員工的方法。
Smith 建議先將「背包檢查」政策暫緩 3 到 6 個月,統計政策取消的期間,有多少蘋果產品被偷,再進行政策修正。
Monkowski 則表示,任何政策的修訂都要謹慎評估。
蘋果現在依舊繼續執行「背包檢查」政策,並不表示何時會修改此政策。此外,蘋果發言人對於此事也不表示意見。
在提告蘋果的案件中,兩位前蘋果商店員工宣稱,蘋果店經理都在已經打卡的下班後,才檢查背包。每次檢查背包時間大約 5 到 10 分鐘。如果以蘋果商店員工平均時薪 12 到 18 美元計算。一年下來,因為「背包檢查」政策,蘋果至少要補償員工 1500 美元。
另外一件提告蘋果的事件中,零售商店員工說,他們沒有吃飯休息時間,而此狀況也已違反加州勞工法。此外,蘋果員工還被要求要延長工作時間 5 小時,而公司卻沒有提供餐點。
訴訟中,蘋果員工提到,公司限制他們不得與其它同事討論公司政策相關事宜。指控蘋果威脅員工,如果員工不聽從以上指示,將可能被解雇、被告、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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