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壓倒藍!高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過關
民報
2015-05-21 00:00
「高雄市環境管理自治條例」今(21)日在高雄市議會經藍綠議員交鋒論戰後,由於今年綠營席次「衝過半」,藍營無力招架,經表決三讀通過,高市環保局表示,通過本條例,讓高雄市在面對氣候變遷、空氣污染、水污染防治、環境衛生及既有工業管線檢測管理等議題有了解決的契機。
高市環保局會後發佈新聞「暗批」中央一事無成的溫室氣體減量工作,將可由高市自主管理減量計劃的核定與執行達到一定的減量成果。此外,如中央公告的空污總量管制計劃在第一期程前三年不減量、高市環境維護自治條例要求三年減量5%,在2020年底全面禁止二行程機車,餐飲業空氣污染有法源可管等,在過去環保法令無法規範等問題,高雄市在環境維護自治條例中已有規定,相信高雄的環境品質改善是可以期待的!
高市府提出訂定的「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條例」,原規範有二氧化碳空污、水污和廢棄物回收、小廣告張貼…等共29條法令,民進黨市議員邱俊憲臨時提出增訂將「既有工業管線」及裁處額度等,一併納入規範,使得自治條例增為31條,今5月21日(四)在二讀會引發藍綠交鋒大戰。國民黨市議員李雅靜、陳麗娜、周鍾㴴等相繼提出強力反對,質疑市府要強渡關山,漠視議員的專業,堅絕不輕縱民進黨過關。
邱俊憲強調這是賦予市府有處置工業管線業者的罰則與工具,有立法的必要性。
由於民進黨今年在高市全面執政,在議會取得多數,最後經表決大戰及進行逐條審查,高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二、三讀均順利過關。
高市議會指出,歷經「高雄市碳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及「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三部曲的立法階段,高市議會今日終於審查完成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這將是高雄市推動環境管理的執法依據,議長康裕成期許市府確實執法,保障全體市民安全及重建高雄的環境正義。
※附註:「高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主要重點:
面對氣候變遷,環境維護自治條例要求佔比達百分之八十的排碳貢獻源提報自主管理計畫,啟動自主減碳機制,落實企業責任;面對懸浮微粒及臭氧等指標污染物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困境,環境維護自治條例也要求固定污染源應削減排放量直到全市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針對民眾關注的細懸浮微粒問題,環境維護自治條例要求最遲於109年12月31日前禁止於高市使用二行程機車;都市密集存在的餐飲業所造成的空氣污染亦為民眾詬病之污染源,環境維護自治條例要求ㄧ定規模之業者設置集排氣系統及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
另去年石化管線氣爆事件發生後,既有工業管線的腐蝕問題即受重視,依廠商運用最新的檢測方法發現,目前的緊密電位檢測及陰極防蝕等維護作法,並無法發現地下管線通過特定環境下發現腐蝕情形。因此自治條例要求管線所有人應定期申報管線厚度檢測情形,以預防管線因腐蝕進而發生氣爆情形。
高市環保局希望藉由環境維護自治條例之實施,逐步減少能源消耗及化石燃料使用,降低溫室氣體及空氣污染物排放,並促進低碳技術之發展。有效清除社區中居民詬病之空屋及廢棄攤台,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高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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