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非核家園」民意高漲,「再生能源」透過政策推動7年至今,累計發電裝置容量達407.7萬瓩,年發電量達123億度,每年可減少641萬公噸CO2排放,而今年太陽光電設置推廣目標擬由目前27萬瓩增加85%至50萬瓩,並加快地熱發電早日商業運轉。
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根據國際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組的定義,是指「從持續不斷地補充的自然過程中得到的能量來源」,包括太陽能、風力、潮汐能、地熱能等,會自動再生,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台灣透過政策推動再生能源,在2009年7月8日公布施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提供法制基礎,並建構完整的再生能源獎勵推動機制,包括合理電能躉購費率及保障收購20年等獎勵誘因。
這項政策推動至今年1月底,再生能源累計發電裝置容量達407.7萬瓩,年發電量達123億度,每年可減少641萬公噸CO2排放。後續,希望擴大再生能源供電占比,逐步建立台灣多元化的能源供應結構。
其中,太陽光電為全球趨勢,也是台灣已達世界頂尖水準的產業強項,對於今年太陽光電設置推廣目標,經濟部正研議由目前27萬瓩進一步提高至50萬瓩,增幅為85%。「地熱發電」也是另一個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希望早日邁入商業運轉。
對於一般民眾,則可以透過認購綠色電力、裝設太陽能熱水器、裝設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設備等,支持再生能源、打造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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