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宣布,開放日本福島五縣核災區食品來台,從原本的「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產品進口」,強調會用加強檢驗代替禁止,為國人健康把關。立法院長游錫堃也背書,說立院是最高民意殿堂,核食如果符合國際標準、科學證據、民意等三條件,就應該要支持。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一年多前,前年底行政院今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來台時,也端出赴美查廠、逐批查驗、新增貨號、清楚標示、嚴格稽查等五個機制,強調會用嚴加稽查為國人健康把關。
這套邏輯和論證,既然可以適用在和全國人民息息相關、不分大人小孩每天都會吃的的食品上,是否也適用菸品?
國際上已經有許多的科學報告,顯示電子煙和傳統 紙菸比較,確實有減害的功能;且有不少民眾,對電子煙的接受程度大於傳統香菸。政府是不是可以比照開放日本福島等核災區食品和萊豬的標準,開放電子煙輸台?
行政院院會已在農曆年前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只開放加熱菸,仍禁止電子煙。「一開一禁」的作法,有菸商和通路商就擔心,韓國菸商已研發出電子煙和加熱菸的「二合一」的新產品,未來若修法通過,執行勢必有困難。這項修法會如何通過,接下來就看立法院的審查結果。
事實上,包括日本、韓國、英國、美國、紐西蘭、澳洲等,全世界已有超過70個國家合法開放電子煙。美國疾病管制中心( CDC)先前也有研究指出,「電子煙危害比香菸小」,但也附加註解「電子煙是很新穎的產品,科學家們還需要更多研究與觀察,才能了解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若依照政府開放福島五縣食品和萊豬的態度,電子煙是否也應該比照國際標準和科學證據,採用嚴管代替禁止?
之前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時,蔡英文總統曾表示,台灣要有更寬廣國際經貿空間,就必須要採取積極的態度,解決跟其他國家的貿易問題。她還說,開放含萊劑的美牛美豬,「是讓市場多一個選擇,並不是要求國人一定要食用。 」
既然每天吃的食品,都可以讓市場多一個選擇。開放電子煙,也不是要求有抽菸的人一定要改抽電子煙,更不可能強迫一般民眾抽,為什麼就不能讓民眾多一個有減害效果的新選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