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COVID-19疫情,司法院今天(18日)表示,自5月19日起至28日,全國各級法院暫緩開庭。監察院也將自明天起啟動居家辦公及異地辦公措施。
司法院指出,由於多個縣市陸續出現COVID-19確診本土病例,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決定自19日起至28日,全國各級法院原則上全面暫緩開庭,但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的案件不在此限。
各級法院如認有應例外開庭的情形,將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至於其他審判及行政工作,如撰寫判決書、聯合服務中心等,則如常進行。
另外,監察院也將自19日至28日實施輪流居家辦公,並於院內採行異區辦公,另亦協洽於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執行異地辦公,未來將再視疫情發展情形持續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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