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時,台北市衛生局便搶先中央制定台北市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除了全面禁止電子煙外,更打算納管加熱菸。但是,在中央母法《菸害防制法》尚未修訂完成的狀況下,若地方政府「超前部署」修法,將來卻遇到牴觸中央法令的情形,恐怕只會白白浪費了地方修訂所花費的人力和時間。
其實,衛福部早在2020年的5月便預告過新版的《菸害防制法》,除了上修吸菸年齡外,也將新增禁菸場所及針對新興菸品祭出新規範。而時至今日,修正草案卻遲遲未過關,新法的上路日期更是遙遙無期。此一狀況,不僅顯示執政黨對於草案的修訂結果不敢貿然拍板,更側面反映出法條最終修訂結果仍存在變數。
在未來狀況仍不明朗、變數多的狀況下,台北市政府卻似乎特別急迫,一心想依樣畫葫蘆,按照中央目前的方案,搶先通過自治條例。若按照最順利的狀況來看,台北市最快也得下半年才能正式實施自治條例。屆時若中央的母法又生變,那麼在這半年中,台北市政府不就浪費了制定條例的精力?
急於想將事情做完不是件壞事,地方政府若在中央政府三讀通過法案後再訂定自治條例,方能使節奏一致,也能確保法律效力不會產生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