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以日本為例,在2004年5月,日本通過國民法官制度─「裁判員制度」,並訂於2009年5月21日正式實施,尤其在施行準備期間,日本政府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用以宣導裁判員制度。
依據日本眾議院資料,最高裁判所(相當於我國司法院)從2005年至2007年止,連年編列超過13億日圓(約合台幣3億7千萬元)的宣導預算。司法院說,相較於日本,台灣只有2年的施行準備時間,預算編列僅及日本的1/3。
特別是在邁入數位時代後,政策宣導的方式也必須因應網路之出現,進行適當調整,方能顧及每個面向的受眾。司法院表示,目前我國民眾多透過網路媒介接收資訊,網路族群高達1898萬人,佔總人口85.6%,習慣使用行動上網人數超過8成,故有需要針對國民習慣規劃政策宣導方式,讓國民可以很便利的接受到國民法官的相關資訊內容。
司法院說,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於2023年上路,為了在有限的準備期間,發揮第一波加強國民認知之效能,司法院在110年度編列新台幣1.2億預算,致力分齡、分眾、分階段,有計畫、有效率的宣導推廣工作,才能使宣導效果遍及每一個可能的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制度之影響力將及於全體國民。」司法院表示,為了使一般國民能夠知悉國民法官制度,理解擔任國民法官之權利義務,進而認同國民法官制度,若受抽選亦願意出任國民法官,且獲選擔任國民法官時,能夠做好國民法官之工作,以利國民法官法順利施行,勢必要以最大努力進行相關宣導作業。
司法院強調,未來將秉持撙節原則運用相關經費,並定期滾動式檢討以達宣導成效最大化,以質化及量化的研究調查,擬定整合宣導策略外,亦會定期委託專業機構評估宣導成效,以適時調整宣導策略及方式,期能充分運用經費,達成最大的宣導成效,並不負全民的付託。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