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格子襯衫和涼鞋的男子,被帶回警局,因為他的這番言論。
臉書上寫下,最近讀法學時想,如果拿狙擊槍在一千公尺外狙殺總統成功,是否犯了內亂罪?不只如此,有網友回應他,以台灣的現況,你不會打到總統,而是打到別的房子或路上的人車,但他卻回,如果是用點50穿甲燃燒彈,在總統參加活動時,在高樓狙擊一槍數命。
也有網友勸他「你要準備惹上麻煩了」,有人要他直接去跟警政署說吧,男子卻還繼續回應說,除了公務員,其他人並不成立內亂罪,還要網友趕快報警。果然一小時後,警方循線逮人。
律師劉韋廷表示,「一般是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305條,可是現在實務上面,這過去也都發生過,檢察官到最後以這是政治言論,不起訴處分,他只是對政治發表意見而已。」
律師說,實務上類似案例,遇上政治人物,反而少有成立恐嚇罪。不過這名PO文的27歲黃姓男子,目前待業中,他也供稱自己因為要考法律特考,才會在網路上PO文問朋友法律問題,不是要恐嚇。但是對總統不利,難道不會涉及到國安問題,甚至內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