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前學生會會長許冠澤表示,「許冠澤同學畢業成績優異,符合推薦榮譽會員標準,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一份證書是由各校分會會長,也就是校長本校東華大學校長趙涵捷親自核發發出的。」
大學成績好到,獲得校長推薦,還有證書佐證。但東華大學前學生會長許冠澤,考上台大城鄉所,卻一直無法完成報到手續。
許冠澤解釋,「沒有辦成功的離校手續是,東華大學校內的機車罰款,東華大學一年靠這個違規罰款,收入竟然可以高達270幾萬,所以你可以知道說,學校訂了這麼久的規定,但是依然有這樣子的需求存在,學校卻一直不願意全面檢討。」
不滿校內訂定的交通條款,儘管上千元罰單,繳到只剩200、300元,許同學卻堅持原則,就是不繳完,結果畢不了業。另外2名同學同樣問題,影響往後就學、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