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人員穿上黑色防護衣,在大溪漁港岸邊處理一顆未爆彈,初步判定這顆未爆彈約60公分長、直徑12公分,初判為120公厘迫砲彈殘骸,彈體鏽跡斑斑,好險引信毀損沒有爆炸的危險性,國軍人員下午2點40分,將砲彈殘體帶離漁港。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TVBS新聞網
中天新聞
記者爆料網
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