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宣佈,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人以及親屬,從明年元月開始,可以申請居留英國特別簽證,再申請居留權。
英國內政大臣巴特爾女士說,這是一項「慷慨的決策」,大陸方面則氣得跳腳,指控英國干預內政,必將「有力回應」。
(葉柏毅報導)在大陸實施港區國安法後,不少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人,一直希望英國施以援手,讓他們離開香港。
英國終於決定,擁有BNO護照的香港民眾以及他們的親屬,2021年元月開始,可以申請「香港英國國民(海外)簽證」,選擇申請在英國居住30個月,之後再續期30個月,或是一次申請居住5年。
申請人入境後,可以在英國工作或讀書,但無法擁有社會福利保障。
申請人在英國居住5年後,可以申請居留權;再過12個月,可以申請英國籍。
英國內政大臣巴特爾女士表示,這是「十分慷慨的簽證安排」,即使申請人的親屬沒有BNO資格,也能受到同等待遇。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表示,這是英國對香港送上的「救生艇」,也反映了國際社會開始認知香港的艱困處境。
不過大陸駐英國大使館表示,中英雙方曾就BNO問題互換備忘錄,英方承諾不會給持有BNO的香港人居留權,現在英國違背承諾,等同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將作「有力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