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天針對南海諸島議題重申「四點原則」,包括南海爭端應依據國際法及海洋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應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
歐江安表示,中華民國主張應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式處理南海爭端,且願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和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之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歐江安指出,我方對南海諸島主權立場從未動搖,堅守以和平解決爭端的原則也從未改變。我國反對任何聲索國企圖使用恐嚇、脅迫或武力方式解決南海爭議。
歐江安說,對於相關國家聲明各國對南海的主張應符合國際法規範,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及不承認與國際法相悖的主張,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也促請相關國家將臺灣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以共同維護區域和平與穩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