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聯合大學前,路面寬廣卻相當彎,警方雖設有固定式測速器,但仍常有車禍事故發生。
曾就讀國立聯合大學一年級的巫姓學生,騎機車在聯大路自摔重傷癱瘓,家長質疑路的建造有瑕疵,提出國賠四千兩百多萬的請求。
不過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車禍發生主因是超速行駛,道路設置和管理都符合規範,駁回國賠的請求。
(彭清仁報導) 苗栗市聯合大學前方道路寬且彎,近五年來發生一百廿多件學生車禍傷亡案件,去年更造成兩人死案。
警方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大都是因為車速過快、未能保持安全車距。
警方指出,聯大路速限四十公里,請用路人遵守,警方也已規劃超速取締勤務。
聯合大學一年級巫姓學生,2014年十一月底騎機車行經聯大路段,擦撞彎道處的花檯緣石,造成第五頸椎粉碎性骨折和頸椎脊神經完全損傷等重傷害而癱瘓。
學生及家長質疑道路設計不良,才導致車禍發生,請求國家賠償。
家長計算因傷衍生的醫療費用、外籍看護費用、精神撫慰金和工作收入減少等項目,提出國賠向苗栗縣政府求償四千兩百多萬元。
縣府則認為車禍與道路設置或管理並無因果關係,對方請求國賠無理由。
法官則請交通大學運輸研究所鑑定,依據結果顯示,聯大路的寬度、坡度、曲度、超高度、鋪面阻力係數等設置或管理,都在規範範圍內,分析機車擦觸緣石的時速約56.6~62.7 公里。
法官因而認定聯大路設置或管理,符合法規範,且車禍肇因是超速行駛,法官也駁回國賠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