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昨(30)日深夜11點生效,香港警務處立即設立專門部門,辦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今起針對公眾活動嚴厲執法,凡明示或暗示顛覆國家政權,例如:煽動港獨、台獨、藏獨、疆獨等皆屬違法行為,警方可視情況立即拘捕,不需要預先警告。
今(7月1日)是香港主權移交23週年,也是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部分網友號召七一大遊行,港警已重兵封鎖灣仔會展中心、金鐘政府總部等重點地區,並將首度引用港區國安法逮捕違法嫌犯。
香港警務處發布新聞稿指出,港區國安法明定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警務處已向基層警員發出執法指引,將嚴正執法恢復社會秩序,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