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通過港版國安法,香港情勢升高,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終於公布行動專案,預計7月將成立專案辦公室,對於符合港澳條例18條尋求庇護者,則會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
陳明通強調,我方依法提供的是支持(Supportive),不是救援(Rescue),當事人也必須合法入境。
(李人岳報導)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預計7月1日將在「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架構下設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分設「諮詢服務」和「專案管理」兩個主要業務組。
主要提供香港人士就學就業、投資創業和移民定居等專案諮詢與管理,對於進入台灣的香港人如果有符合港澳條例第18條者,會協同相關部會,根據個案安全和自由受緊急危害的程度,報請行政院依據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的規定來專案處理。
面對媒體追問,陳明通再三強調這是在現行法規下,對於已經來台的港人提供支持,而非救援。
陳明通:『最簡單的前提是他是進入台灣,我們才根據法律給予協處....這個是援助,是supportive,不是Rescue,他進來有狀況的時候,我們才給予必要協助。
』對於可能有庇護需求的香港民眾可能被限制出境等狀況,陳明通仍重申,法律的授權就是支持援助,前提是對方必須合法入境。
陳明通並指出,現有法制架構已經足夠,所以採取以專案管理方式來處理。
對於已經在台灣者是否協助工作或延長簽證,也會在專案中都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