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降溫,防疫措施逐步解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頒布「實聯制措施指引」,希望養成商家或舉辦活動的民間單位貫徹實名制管理的習慣。
立意雖好,卻顯露防疫與個人資料保護的衝突,不少規定徒具形式,無法解除個資外洩疑慮。
(戎華儀報導)5月28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實聯制措施指引,雖然規定個資必須由專人專責保管,不得用作衛生單位疫情調查以外的用途,28天後必須銷毀,否則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予以罰鍰,看似提供法律上的保護措施,卻仍有漏洞。
指引規定,個資記錄形式不限於紙本或電子資料,紙本在被銷毀前可以被拷貝、翻拍,電子式的個資記錄是否被複製也難以詳查,沒有經過詳加搜索調查根本無從得知,也沒有規定該如何確知這些資料確實被銷毀。
回過頭來看,疫情指揮中心同意包含酒店、舞廳在內的所有行業,在做到實聯制、保持社交距離或戴口罩的情況下恢復營業。
對消費者來說,要在酒店、舞廳留下個人資料才能進場,就先要在心裡天人交戰一番,擔心自己涉足聲色場所的行蹤曝光。
部分縣市為解除民眾疑慮,設計APP提供業者和消費者上傳個資,而且不會在上傳載具留下痕跡,才好不容易降低民眾的警戒心。
相對照之下,疫情指揮中心希望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監督民間落實實聯制,實際執行的細節卻缺乏明確規範,各行各業、各類型的活動多如牛毛,在此情況下要監督所有民間單位做好資料保護和確實銷毀資料,實則考驗社會人心彼此的信任度。
從另方面而言,指引只是提供實施方向,並無強制力,如果民間單位選擇不落實實聯制,也無法可罰,與其造成彼此的不信任,不留下任何記錄也可能成為民眾的選擇,那麼防疫和疫情調查又該如何落實。
(圖:資料照片,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