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餐廳老闆,涉嫌逃漏稅,遲遲不肯繳納,遭到執行署人員,送進台北看守所,進行管收。
管收前一刻,訊問期間,黃姓義務人,似乎滿腹委屈,要他擬定清償計畫,卻是有說等於沒說。
黃姓餐廳負責人,2009至2014年,因為餐廳沒有開立統一發票,漏報營業額1.3億,逃漏稅加上罰鍰合計3500多萬,但他卻趁向國稅局申請複查期間,變更保單給妻子,還將帳戶192萬領取一空意圖脫產,移送執行署後,也只僅償還65萬,執行署因此認定他無故不履行,以及財產隱匿情事,聲請管收獲准。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主任執行官林靜怡表示:「他轉給他老婆家用的,他老婆還有剩 還拿去投資股票,我們覺得這種確實有惡性,義務人他不願意來面對欠稅款,我們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對他做一個管收。」
經營25年的海鮮餐廳,6年前歇業後,原本店面現在成了牛排館,而海鮮餐廳老闆一度跑到其他地方另起爐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