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罷免案6月6日投票,5月27日到31日發送投票通知單,有民代批評前鎮區興東里在發送投票通知單時,要求里民簽名收取,民代認為簽收名冊形同強制亮票。
對此,前鎮區興東里辦公處表示,簽名收取投票通知單的做法是從高雄縣市合併沿用至今,並非特別針對這次的市長罷免案,也沒有任何政治考量。
興東里辦公處表示,之所以會要求簽收投票通知單,是因為之前發生過已經送達投票通知單,卻有里民反應沒有收到的爭議,因此每次在發送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興東里都依循往例讓里民簽收,但也沒有強制要求,如果有里民不願意簽收,就由鄰長註記「已確實送達」即可,以往的資料也都保存著,可供查證。
(中廣記者林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