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動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今天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農委會指出,新法將賦予水利會公權力,針對農業用水汙染、盜用等問題,將有法可管。
另外,對於水利會的土地資產則將成立作業基金來管理。
(李人岳報導)行政院分兩階段推動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9日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謝勝信指出,新法作為水利事業納入政府機關之後運作管理的法源,將賦予水利會公權力,針對農業用水汙染、盜用等問題,將有法可管。
謝勝信:『目前對盜水、違規事項、汙染水源目前沒有法源可以取締,我們第一個要賦予公權力,目前水利設施予以劃設公告,規定禁止事項、處罰原則,來確保水資源管理更有校率。
』另外,各界關切現有17個將改制水利會的土地等資產的管理問題,農委會表示將成立17個作業基金接收資產,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處分會產的收益也將納入作業基金,而不是充公。
各單位撥用土地也必須有償撥用。
政府仍然會每年撥補60億元經費。
現有各水利會的2300名員工的權益,將成立17個灌溉管理組織接納員工,現有管理制度將比照訂定管理規則,員工的雇主將由各水利會會長轉為農委會,工作權益將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