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孫森焱是國內法學大師,現年已86歲,但仍經常關心時事與法界動態。(圖/取自孫森焱臉書)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綜合報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肆虐,政府被迫發布旅遊禁令,但卻遭外界批評「欠缺法律依據、違憲」,甚至要求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對此,前大法官孫森焱引用大法官第690號解釋、《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表示,強制隔離是把人限制在限定範圍的建築物範圍,與旅行禁令限制在國境範圍,限制範圍的廣窄不同,「窄者不違憲,廣者自由活動的空間大,反而違憲?」
孫森焱在臉書上撰文指出,大法官第690號解釋曾針對《傳染病防治法》有關強制隔離等措施進行釋憲,當中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8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孫森焱也引用現行《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傳染病之危險群及特定對象實施防疫措施;其實施對象、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孫森焱說,強制隔離是把人限制在限定範圍的建築物範圍,與旅行禁令限制在國境範圍,限制範圍的廣窄不同,「窄者不違憲,廣者自由活動的空間大,反而違憲?」
前金門地方法院院長康樹正亦留言表示:「禁止出國,並未拘束人身自由,此與強制隔離拘束人身自由,程度上容有差別。強制隔離不違憲,限制出國當然也不可能違憲。」
孫森焱是國內法學大師,1994年至2003年擔任中華民國第6屆大法官,長年在東吳大學教授民法,桃李滿天下。康樹正則是前金門地方法院院長,雖僅國小學歷但靠著苦讀考上法官而成為法律界傳奇人物。
前金門地方法院院長康樹正,以國小學歷苦讀考上法官,是法律界的傳奇人物。(圖/取自康樹正臉書)
高雄市防疫總顧問楊志良此前曾提出質疑,指《傳染病防治法》沒說能夠限制民眾自由,哪裡有這一條?憲法明定人民有遷徙自由,這是憲法之爭!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昨(18)日表示,包括國民出入境相關限制在內等防疫措施,包括防疫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都有適用法律基礎及授權,足以因應當前防疫上的必要,目前暫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