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對抗新冠肺炎的能力,被多家外媒稱讚。(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優傳媒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
台灣在全球對抗新冠肺炎(COVID-19)的戰役中,可以說是模範生,除了曾有抗煞(SARS)經驗,政府動員戒備迅速,民眾的警覺性和配合度也很高;但台灣擁有亞洲第一個傳染病專責機構—疾病管制局(現稱疾病管制署),以及立法制定《傳染病防治法》,更是無名功臣,讓強制隔離、口罩統一徵收,擁有法源依據。
台灣防疫表現廣獲國際媒體讚揚,迄今全球國際媒體對台灣的正面報導多達234篇,包括美國《華盛頓郵報》及英國《衛報》、日本《每日新聞》、加拿大《多倫多太陽報》等等。
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日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疫情最新狀況,從原本沒沒無名的部長,一躍成為近期網路聲量最高的內閣成員。指揮中心仔細清查匡列每位感染者的接觸者,透過各種管道教導民眾自主居家管理,人跟人之間的社交距離至少一公尺等,讓台灣的疫情相對還在可控的範圍內。
副總統陳建仁則是親身經歷了抗SARS的過程,近日也憑藉其公衛專業,時常在臉書發文,說明新冠肺炎的相關知識。當年SARS期間,他跟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 合作時,嚴格執行邊境檢疫、居家檢疫,還包括在醫院外設立發燒篩檢站、醫院內規劃發燒病人的動線,以及醫護人員的保護物資,像是N95口罩、護目鏡、防護衣的準備等等。今日新冠肺炎的應變措施,在當年SARS都走過一遍,有了SARS經驗,政府在面對這次疫情時,比較知道該怎麼做,在防護、整備、動員各方面,都更加迅速有條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網路聲量爆紅。(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如果說,面對疫情,政府可以有效隔離,而且當有人在居家隔離期間擅自外出,可請警察將人追回,能擁有這些在防疫期間重要的公權力,則不能不提及前衛生署長詹啟賢。
詹啟賢擔任衛生署長期間,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將行政院衛生署防疫處、行政院衛生署預防醫學研究所、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合併成立「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現改制為疾管署。這個仿效美國CDC成立的台灣CDC,是一個傳染病管制的專責機構,從中央到地方一條鞭,人事、經費、預算、技術,通通都有立法。1999年成立當時,是亞洲第一個CDC,日本、南韓至今都還沒有。
疾管局在中央各縣市有分局,各鄉鎮有據點,而且有人員駐守,平時偵測流行病,跟各地衛生局和醫療機構互動,平日就在演練通報機制,也有專業人才、實驗室可以立刻做檢驗,因此一聲令下就可動員起來。
此外,1999年制定的《傳染病防治法》,首度將「新興傳染病」納進天花、肺結核等法定傳染病裡面,讓後來面對許多未知的SARS、COVID-19疾病,有法令可應對。
蔡英文總統前往桃園訪視口罩生產商易廷企業有限公司。(圖/總統府提供)
《傳染病防治法》也授予政府可以對人民進行強制隔離或不讓其入境的權利,不聽從者,可以處罰;找不到人的,可由警察機關登門尋人,也是此法賦予的權利。
此外,《傳染病防治法》也授予政府在疫情需求下,得以徵用民間物資,包括醫院、醫療人力與設施,在SARS期間已擴大使用,這次最明顯的就是口罩。民眾每天大排長龍索取的口罩,就是由政府向民間口罩公司統一徵購來的。甚至包括媒體不能任意發布疫情假訊息,也在此法的規範內。
一場新冠肺炎疫情,可以追溯到20年前的組織與法規,是一次次疫情考驗下累積的成果。台灣指揮團隊警覺性高,動作迅速,民眾也十分配合,在自我管理方面做得很好,都是台灣抗疫能獲得國際肯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