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前往遠航勞檢,發現遠航未發放之員工12月薪資近新台幣5000萬元,嚴重違反勞基法,勞動局依法加重處分遠航公司至新台幣150萬元,創下前所未有之裁處紀錄。
另外,高雄市勞工局今天也實施勞動檢查,確認高雄分公司員工未在發薪日領到12月薪水。
高市勞工局依法將請遠航在三日內陳述意見,確認遠航積欠勞工薪資後,依法開罰新臺幣2萬至100萬元。
遠航停飛後,北高勞動局已多次派員到遠航公司,要求務必守法,依法發薪,但遠航一直未能說明何時可將薪資順利發放,已明確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動局認定情節重大,嚴重損害員工權益即依法裁處,並依勞基法第27條規定限令遠航公司於2周內將積欠之薪資發放完畢,否則將予以連續處分。
遠航去年12月12號無預警停飛,至今已經25天,原本預定6號發放去年12月員工薪資,但是由於集團及董事長張綱維資產被查封,上千名員工領不到上個月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