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天公告109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除了30kW以下的陸域小型風電躉購費率調升至每度新台幣7.7998元,其餘再生能源都與草案相同,費率將從明年元旦起適用。
經濟部能源局公告「中華民國109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離岸風電部分,能源局表示,20年固定躉購費率每度5.0946元,階梯式躉購費率前10年每度5.8015元,後 10年3.8227元,較今年度約調降7%。
能源局表示,30kW以下的陸域小型風電躉購費率,因納入運維成本資訊而調整費率,從原先預告每度 7.7916元,確定調升0.0082元,每度達7.7998元。
太陽光電1k至20kW級距躉購費率降幅最小,躉購費率由每度5.7983元調降至每度5.7788元。
明年度躉購費率延續今年獎勵機制,參與「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躉購費率加成3%;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驗證的高效能光電模組,躉購費率加成6%;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於苗栗以北、宜蘭及花蓮區域,電能躉購費率加成15%;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於離島地區,躉購費率加成15%。
能源局也新增3項獎勵措施,包括太陽光電風雨球場獎勵加成,被教育部認可的風雨球場躉購費率加成6%;屋頂型太陽光電備設置於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地區,躉購費率加成1%;若設置69kV以上升壓站的太陽光電設備,業者取得能源局同意備案後,費率適用時點可延長至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