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生育的非本國籍子女權益,仍有496名黑戶寶寶下落不明,監察院認為政府未維護外籍移工生育的非本國籍子女權益,且性別工作平等法未落實照顧懷孕移工,今天通過糾正行政院、內政部移民署與勞動部。
對此,行政院表示,待收到監察院糾正公文後回應。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行政院、內政部移民署及勞動部,對外籍移工生育的非本國籍子女身分的處理機制嚴重失靈,使非本國籍新生兒通報案件及未合法取得居留證人數有增無減。
王幼玲表示,兒童權利公約與兒少權法規定,兒童於出生後應立即被登記,應有取得姓名以及國籍的權利,不應因其父母之身分而受到歧視或懲罰,行政院對這類兒少的基本人權的維護改善緩不濟急。
王美玉指出,移民署雖已訂定相關辦法處理外籍移工子女的身分問題,但沒有考慮父母為逃逸移工無法出面為孩子辦理居留身分,及外籍移工子女需年滿20歲未被台灣人收養才能由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協助辦理歸化等因素,使得這類兒童因此無國籍或國籍未定,在辦理戶籍登記、歸化、居留或出養時皆遭遇重重阻礙。
王美玉說,台北市關愛之家收容對象來自全國外籍移工子女,需透過衛福部、移民署、外交部及各地方政府等跨部會協調,已非台北市政府單一機關所能承載負荷,行政院應積極處理。
另外,王幼玲表示,懷孕外籍移工雖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卻看得到、用不到,行政院應積極協助處理台北市關愛之家立案及個案輔導:勞動部應於外籍移工入國接機諮詢服務時,提供避孕或生育子女之衛教、求助管道及懷孕生產子女的處置等資訊。